什么是人才年金?
人才年金是对于暂不具备全员建立企业年金条件的用人单位(含国有、非国有等各类用人单位),在企业年金制度平台下,按照《山东省人才年金试行办法》等规定,优先为符合单位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的年金。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人才年金?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具有可对应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三)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四)在省级二类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人员;
(五)市级(设区的市,下同)以上政府批准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六)获得市级以上各类人才、科技类奖项(称号、工程)的个人。
怎样办理人才年金?
1.制定人才年金方案。企业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人才年金方案。人才年金方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人才年金方案备案。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人才年金方案》、参加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管理岗位职务、其他说明)、民主程序决议等材料,进行备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备案。
3.建立人才年金计划。用人单位持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结果,按规定办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签订、备案等相关手续后,实施人才年金。
(来源:威海人社发布)